男子找情婦借錢 原配妻拒絕還錢惹官司
中安在線訊 據(jù)安徽商報消息 蕪湖女子張某與丈夫姚某結(jié)婚七年,2017年因?qū)Ψ匠鲕壎x婚。不料離婚后不久,前夫的情人傅某將她及前夫告上法院,要求她與前夫一起償還前夫借其的錢。12月18日記者從蕪湖繁昌縣法院獲悉,近日法院判決債務由姚某獨自償還。
據(jù)悉,發(fā)現(xiàn)姚某與女子傅某的不正當關系后,張某于今年6月與姚某離婚。而在離婚前的一個月,傅某給姚某轉(zhuǎn)賬15萬,后姚某陸續(xù)歸還部分錢款,剩余錢款卻遲遲未還。近日,傅某將姚某及張某一同告上繁昌縣法院,并提供銀行轉(zhuǎn)賬記錄等相關證據(jù),證明姚某的確向其借款15萬元,并表示目前姚某已還款34000元。因借款發(fā)生在姚某與張某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以傅某要求張某對剩余借款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對此,姚某先是承認該轉(zhuǎn)賬是其向傅某借款,但表示已歸還了64000元,不過其后又予以否認。稱其與傅某是情人關系,相關證據(jù)并不能證明150000元是借款。張某則表示完全不知情,并稱傅某與姚某是情人關系,所以其不應承擔還錢責任。法院審理認為,首先姚某對匯款150000元認可是借款,雖然其后又辯稱并非借款,但無法提供證據(jù),所以傅某與姚某之間的借貸關系得以認定。其次,對還款金額,傅某自認姚某在借款后已歸還34000元,而姚某則辯稱其已歸還64000元,但同樣無法證明,所以姚某還應向傅某還款116000元。
法院:雖是婚內(nèi)借錢但其妻不應擔責
至于張某是否要擔責,法院認為,雖然該案件中的借貸關系是發(fā)生在姚、張二人的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但傅某與姚某在借款發(fā)生時亦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要求張某證明該筆借款并非用于其與姚某的夫妻共同生活顯然有違公平原則,且傅某與姚某之間的婚外戀情有違社會公序良俗原則,并嚴重傷害了張某的婚姻和情感。所以法院認為在傅某沒有證據(jù)證明該筆借款是用于姚某與張某夫妻共同生活的情況下,對傅某與姚某在不正當戀情下發(fā)生的債務,不應認定為姚某與張某的夫妻共同債務,故張某不應該承擔該筆借款的共同還款責任。目前,法院已依法判決姚某向傅某歸還借款116000元。(俞君李萌 歐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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